证监会:主动权益类基金长期投资业绩明显低于业绩比较基准的,相关基金经理的绩效薪酬应当明显下降
第一财经·2026-01-23 21:09

监管政策 - 中国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1][2] - 指引规定,主动权益类基金若长期投资业绩明显低于业绩比较基准,相关基金经理的绩效薪酬应当明显下降[1][2] 行业影响 - 新规将基金经理的薪酬与基金长期业绩表现直接挂钩,旨在强化基金经理的受托责任和激励约束机制[1][2] - 政策引导基金行业更加注重长期投资回报,而非短期规模扩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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