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调整11类医疗服务价格,涉口腔、超声检查等
新浪财经·2026-01-23 21:45
政策核心内容 - 北京市将于2026年6月27日起执行新的医疗服务价格标准,涉及11类医疗服务项目[1] - 政策将调整和新增446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标准,同时废止现行3264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标准[1] 政策覆盖范围 - 新规涉及综合诊查类、口腔类、麻醉类、妇科类、产科类、精神治疗类、超声检查类、放射治疗类、疝和甲乳类、血液类、美容整形类共11类医疗服务项目和可收费医用耗材价格[1] - 政策适用范围包括北京市公立医疗机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1] 定价机制 - 北京市医保局为11类446个项目设定了最高指导价,医疗机构收费不得超过该标准[1] - 对于执行市场调节价的项目,医疗机构需按照公平合法、诚实信用、质价相符的原则合理制定价格,并向市医保局备案[1] 对医疗机构的要求 - 医疗机构需严格按照价格政策规定和临床诊疗规范向患者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不得收取未列明的费用[1] - 医疗机构需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严格规范自身价格行为[1] - 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服务规范等内容[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