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修订核心内容 - 商标法正在进行全面系统修改 旨在充分发挥商标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并依法加强管理和保护[1] - 修改聚焦三大方面:坚持问题导向解决商标领域突出问题 优化业务办理流程便民利企 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3][4] 针对商标领域突出问题的制度修订 - 加大对以误导公众方式使用的“心机商标”整治力度 情形严重者可撤销商标[1] - 针对不以使用为目的、明显超出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的商标申请 明确不予注册 更大力度规制恶意抢注和囤积行为[3] - 针对“重注册、轻使用”问题 规定对成为通用名称或连续三年无正当理由不使用的注册商标 商标管理部门可主动撤销[3] - 强化商标代理行业监管 以解决行业恶性竞争、违法行为易发多发问题 净化代理市场秩序[3] 优化业务流程以提升效率 - 将商标注册异议期由三个月缩短为两个月 回应经营主体尽快获权的需求[3] - 允许申请人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和复审申请后主动撤回 充分尊重和保障其个人意愿[3] - 完善商标授权确权程序中有关中止审查审理的规定 以减轻当事人申请注册成本和诉讼负担[3] 对接国际规则与适应新业态发展 - 衔接国际条约 明确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也能得到跨类保护 提升保护水平[4] - 开放“动态标志”作为商标注册要素 例如手机开机动画、软件动态展示、影视公司片头动画等 顺应新领域新业态发展需要[4] - 法律为其他表现形式的要素作为商标注册预留空间 以满足各类主体创新商业模式对新型商标的注册需求[4] 专利质量提升进展 - 中国国内发明专利有效量已突破500万件[5] - 国家知识产权局通过政策优化、审查实务、行业治理等方面打好“组合拳” 从申请端、代理端、审查端协同发力 推动专利质量稳步提升和全链条提质增效[5]
国家知识产权局回应商标法新一轮修改:加大“心机商标”整治力度
新浪财经·2026-01-23 2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