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自今年3月1日起施行
期货日报网·2026-01-23 22:11
核心观点 - 中国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旨在规范公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选取和使用,以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并保护投资者权益,该指引将于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1] 指引主要内容 - 突出业绩比较基准的表征作用,强调其运用的严肃性和稳定性,要求基准与基金合同核心要素及产品投资风格相匹配,且一经选定不得随意变更 [2] - 强化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和管理,明确业绩比较基准应由公司管理层决策确定,并要求建立健全内控机制,加强对基金经理和产品投资风格稳定性的持续管理 [2] - 加强对业绩比较基准的外部约束,明确基金托管人的监督职责,并规范基金销售机构、基金评价机构对基准的展示和运用等行为,同时要求做好投资者教育工作 [2] - 严格监管,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将依法对相关机构及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2] 指引制定与实施过程 - 中国证监会前期就《指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各方总体表示赞同认可并提出了具体修改建议 [2] - 中国证监会逐条研究反馈意见并吸收采纳,对《指引》进行了修改完善,后续将做好《指引》的实施工作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