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对私募瑞丰达开出4100余万元罚单
证券日报·2026-01-24 00:09

监管处罚与执法行动 - 证监会对浙江瑞丰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私募机构、实际控制人孙伟等作出行政处罚 罚没金额合计4100余万元 其中对公司及关联机构罚没2800余万元 对5名责任人员罚款1300余万元 实际控制人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1] - 此次对瑞丰达案的罚没金额超过此前浙江优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案的3500万元 成为“史上最重”罚单 表明监管部门对私募基金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持“零容忍”态度 [1] - 证券监管部门将推动“自律、行政、刑事”立体追责 自律层面由基金业协会注销管理人登记 行政层面由证监会做出行政处罚 刑事层面将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2] 监管趋势与行业数据 - 2025年 证券监管部门对600余家私募机构及个人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立案稽查约30起 移送公安机关线索约40条 [2] - 2025年 监管部门累计开展宣传教育活动1000余次 组织1.75万家机构开展自查评估和问题整改 [2] - 2026年 证监会将继续深化宣传教育工作 督促私募机构自查自纠、抓紧整改通道化、违规代持等各类不规范行为 [2] 行业自律与合规建设 - 基金业协会发布《私募基金纪律处分典型案例(第二批)》 涵盖募集推介、投资运作、内部控制、从业资格管理等方面的严重违规行为 旨在发挥典型案例的释法说理和警示教育作用 [3] - 基金业协会持续建立健全私募基金行业自律规则体系 以纪律处分作为强化自律管理的重要抓手 从严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3] - 基金业协会提出 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以案为鉴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 提升规范化运作水平 践行合规创造价值理念 坚持投资者利益优先原则 [4] - 基金业协会呼吁从业人员勤勉尽责 提升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为行业树立合规专业的良好形象 共同维护行业声誉和发展秩序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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