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国家新兴产业创新中心管理办法》 龙头企业牵头 构建“技术入股+基金孵化”机制
上海证券报·2026-01-24 02:28

政策发布与核心定位 - 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国家新兴产业创新中心管理办法》,该办法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1] - 管理办法旨在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强化关键核心技术协同攻关,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快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 [1] - 产业创新中心定位于技术创新类平台,是培育壮大未来产业、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战略力量,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1] 组建与运营机制 - 产业创新中心需聚焦重大战略产业发展需求,原则上由行业龙头企业牵头,联合行业上下游和高校院所优势创新资源组建 [1] - 中心需协同开展行业关键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系统性集成技术研发,并孵化产业链高成长中小企业,打造产业协同创新生态 [1] - 中心应广泛吸纳地方资金和社会资本参与建设投资,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技术入股 [1] - 中心应建立稳定的研发投入机制,为持续技术创新提供资金保障,并鼓励设立投资基金,为创新创业和成果转化提供资金支持 [1] 政府支持政策 - 进入筹建期的产业创新中心,可根据建设需要提出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按照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规定研究予以支持 [2] - 发挥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通过市场化方式,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产业创新中心科技成果孵化转化企业,以及依托中心设立的创业投资基金 [2] - 支持产业创新中心研发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高端软件优先纳入政府绿色采购清单 [2] - 产业创新中心应依法采购本国仪器设备、工业软件、操作系统等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