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使用未成年人形象等纳入治理范围
新浪财经·2026-01-24 03:56

政策法规发布 - 国家网信办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分类办法》 [1] - 该办法是落实《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的重要举措 [1] - 办法将于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3] 政策出台背景与目标 - 网络已成为未成年人学习、生活、娱乐的重要空间,其触网率持续攀升 [1] - 网络信息容易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价值观塑造 [1] - 社会各界对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净化网络环境的呼声日益强烈 [1] - 该办法旨在为网站平台、内容创作者等各方提供清晰明确的指引 [1] 网络信息分类维度 - 办法从四个维度界定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 [2] - 第一类:可能引发或诱导未成年人模仿或实施不良行为的信息 [2] - 第二类:可能对未成年人价值观造成负面影响的信息 [2] - 第三类:不当使用未成年人形象的信息 [2] - 第四类:不当披露和使用未成年人个人信息 [2] 具体表现形式与治理重点 - 通过谐音梗、缩写词、拆解字、图文结合等形式传播不良网络用语 [2] - 诱导未成年人盲目追星、参与非理性极端“饭圈”行为 [2] - 诱导未成年人进行充值、打赏等非理性消费行为 [2] - 宣扬奢靡享乐、炫富拜金、消极颓废等不良价值观 [2] - 宣扬“读书无用论”、“唯分数论”、“唯升学论”等观念 [2] - 借未成年人在短视频中长时间摆拍积累人气、牟取利益 [2] - 将不当使用未成年人形象等近年来突出问题纳入治理范围 [1] - 对算法推荐、生成式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应用、新业态可能带来的内容风险提出防范要求 [1] 对行业主体的合规要求 - 要求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及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采取防范和抵制措施 [2] - 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不得在醒目位置呈现相关不良信息 [2] - 具体禁止位置包括:首页首屏、弹窗、热搜、榜单、推荐、精选等处于产品或者服务醒目位置、易引起用户关注的重点环节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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