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2026-01-24 05:02

公司公告核心内容 -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1] 持续督导安排变更 - 公司原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夏静波因工作变动无法继续履职 [1] - 国泰海通委派保荐代表人王鹏程接替夏静波的工作 [1] - 本次更换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田昕与王鹏程 [1] 持续督导状态与背景 - 国泰海通作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原定持续督导期至2024年12月31日 [1] - 截至目前,原定持续督导期已届满,但因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且可转换公司债券尚未完成转股,保荐机构需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1] 新任保荐代表人信息 - 新任保荐代表人王鹏程为国泰海通证券投资银行部助理董事,拥有硕士研究生学历 [1] - 王鹏程具有保荐代表人、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及法律职业资格等资质 [1] - 其参与的投资银行项目主要包括恒兴新材IPO及新点软件IPO等项目,执业记录良好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