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四种类型信息不得在首页首屏等呈现
新浪财经·2026-01-24 05:55
政策发布与背景 -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分类办法》[1] - 该办法旨在落实《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回应社会各界对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净化网络环境的强烈呼声[1] - 办法明确界定了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4种类型网络信息并提供了清晰指引[1] - 办法将于202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3] 监管核心内容与要求 - 办法从四个维度界定有害信息包括可能诱导未成年人模仿不良行为、对价值观造成负面影响、不当使用未成年人形象、不当披露和使用未成年人个人信息[1][4] - 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及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必须对上述信息采取防范和抵制措施[2] - 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不得在首页首屏、弹窗、热搜、榜单、推荐、精选等醒目位置和重点环节呈现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2] - 办法将近年来突出的不当使用未成年人形象问题以及算法推荐、生成式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可能带来的内容风险纳入治理范围[1] 行业影响与合规方向 - 网络已成为未成年人学习、生活、娱乐的重要空间且未成年人触网率持续攀升[1] - 该办法为网站平台、内容创作者等各方提供了明确的合规指引和操作要求[1] - 行业需重点关注在内容推荐算法、信息流呈现、用户生成内容审核等环节的合规调整以适应新规[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