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编制虚假财务资料等行为,新华人寿烟台三家支公司被处罚
齐鲁晚报·2026-01-24 06:46

监管处罚事件概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烟台监管分局对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烟台的三家分支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处以行政处罚 [1][2] - 处罚涉及三项主要违规行为,分别对应三家不同的支公司 [1][3] - 处罚总金额涉及公司罚款及个人罚款,公司层面合计罚款为人民币18.68万元 [1][3] 具体违规行为及处罚 - 新华保险烟台市龙口支公司因唆使、诱导保险代理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活动以及代理人管理不到位,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时任经理高凡钧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 [1][3] - 新华保险烟台中心支公司因编制虚假财务资料被罚款12.47万元,时任副总经理王世娜被警告并罚款1.74万元 [1][3] - 新华保险烟台市蓬莱支公司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外利益被罚款5.21万元,时任经理孙贻青被警告并罚款1.09万元 [1][3] 市场表现关联 - 在相关处罚信息公开期间,新华保险股价出现下跌,当日盘中数据显示股价为76.75元,跌幅为1.39%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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