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最高800元!全面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
新浪财经·2026-01-24 11:08

政策核心内容 - 自2026年1月1日起,面向经评估为中度、重度、完全失能等级的老年人,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实施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 [1][2] - 补贴以电子消费券形式按月发放,每月最高额度为800元人民币,可用于支付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 [1] - 消费券抵扣比例根据服务类型不同:居家养老服务消费券抵扣比例为50%,机构养老服务券抵扣比例为40% [1] - 补贴涵盖的服务项目包括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急、助医以及康复护理、日间托养等多项内容 [1] - 政策实施周期为12个自然月,从2026年1月至12月,各试点地区结束时间与全国同步 [7] 信息系统与数据管理 - 政策通过“民政通”(含小程序、APP)信息系统进行申请与管理 [1][2] - 要求各地在通知印发后10个工作日内,将本地区相关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注册入库至“民政通”系统 [2] - 要求各地组建数据审核团队,建立“填报—审核—反馈—修正”闭环机制,确保入库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2] - 对于2024年7月以来已完成评估的存量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数据,要求省级民政部门在通知印发后10个工作日内交换至“民政通”系统 [3] 评估体系与人员准备 - 老年人能力评估需依据国家标准《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执行 [3] - 要求各地科学测算评估人员缺口,制定培训计划,组建老年人能力评估员队伍,以满足集中申请需求 [3] - 要求做好本地区已使用的评估标准与国家标准的对接工作 [3] 监管机制 - 强化评估监管:要求县级民政部门对老年人能力评估结果按不低于1%的比例进行实地核查 [1][4] - 对评估行为不规范、弄虚作假的机构,应解除委托关系并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4] - 强化服务监管:组织养老服务机构签订诚信承诺书,对“先涨价后抵扣”、虚假服务等问题及时核查 [4] - 建立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对差评较多的机构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取消参与资格 [4] - 加强资金监管:严格审核资金结算材料,防范虚假交易、套取骗取、挤占挪用补贴资金等行为 [4] 行业推动与发展 - 以实施补贴项目为契机,加强培育发展专业化、连锁化、品牌化养老服务机构 [6] - 鼓励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向农村地区延伸服务,推动“养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模式发展 [6] - 推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发展,指导支持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为居家失能老年人提供专业服务 [6] - 积极发挥“养老+物业”、“养老+家政”等模式作用,优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供给 [6] - 引导、支持公益组织、慈善力量等积极参与补贴项目,为老年人提供补充支持 [7] 组织与实施保障 - 省级民政、财政部门需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措施,完善管理流程,加强资金监管 [7] - 各地民政部门需履行牵头职责,组建补贴项目专项工作队伍;各地财政部门需加强资金保障,确保专款专用、及时拨付 [7] - 建立季度报告制度,各省级民政、财政部门应于每季度末向民政部、财政部报送项目进展情况 [7] - 民政部、财政部将结合系统数据和实地调研开展定期评估,对工作滞后地区进行专项评估指导 [7] - 要求各地加强宣传引导,构建全方位、多渠道的宣传矩阵,确保政策家喻户晓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