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入选拟开展国家有奖发票试点城市公示名单
搜狐财经·2026-01-24 11:06
政策概述 - 商务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拟在50个左右城市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工作,政策实施时间为6个月 [1] - 试点旨在激发消费需求,释放消费潜力,主要内容是对消费者购买商品和服务取得的发票组织抽奖 [1] 试点范围与行业 - 试点覆盖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业等领域,与居民“衣食住行”密切相关 [1] - 试点城市包括北京、天津、上海、重庆4个直辖市,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5个计划单列市,以及包括南宁在内的41个城市 [1] 财政支持与资金安排 - 中央财政将对试点城市分档安排奖补资金,其中超大特大城市不超过3亿元,大城市不超过2亿元,其他城市不超过1亿元 [1] 参与规则与奖项设置 - 个人消费者在试点城市指定行业消费并开具符合条件的发票,即可参与抽奖 [1] - 试点城市自行确定中奖发票最低票面额度(不低于100元)、中奖比例和奖项设置 [1] - 单张发票奖项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元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