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改革再迎新规
新浪财经·2026-01-24 13:11
监管政策发布 - 中国证监会于1月23日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同步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1] - 新规旨在明确业绩比较基准选取和使用的基本要求,重点压实基金管理人的主体责任,并完善基金托管、销售、评价等各方职责[1] - 此举标志着证监会去年5月印发的《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中关于业绩比较基准的系列改革措施取得重要成果落地[1] 新规核心内容 - 新规重点体现在突出业绩比较基准对产品的表征作用、强化其对投资的约束作用、发挥其对考核的指导作用以及强化外部监督等方面[1] - 业绩比较基准是管理人基于产品定位和投资目标为基金设定的业绩参考标准,新规旨在构建围绕该基准的全链条、多维度管控机制[1] 后续工作安排 - 证监会将会同基金业协会推动规则平稳过渡,指导行业机构在过渡期内稳妥做好存量产品的基准优化变更工作[2] - 监管机构将配套建立基准库,用于鼓励和引导行业机构规范选取表征权益资产的基准要素[2] - 监管机构将明确薪酬考核细则,细化基金经理薪酬考核具体指标要求,以全面强化基金管理人与投资者的绑定关系[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