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方案》核心目标与量化指标 - 方案旨在推动保险业为深圳“20+8”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未来产业发展、企业“走出去”、深港金融合作提供支撑,助力建设产业科技创新中心、产业金融中心和全球海洋中心城市[2] - 设定2028年底三大量化目标:科技保险保费收入年均增速超10%;每年为科技企业提供风险保障超5万亿元;每年推出不少于30款保险创新产品;全市保险法人总资产规模超11万亿元;深圳地区三年保费收入超7000亿元[2][4][5] 保险业角色与模式转型 - 方案推动保险业从单纯的风险补偿工具,系统性升级为产业创新的催化剂,从被动的“承保理赔”转向主动的“风险赋能”[5] - 创新保险资金运用机制,建立“险资入深”常态化项目对接机制,目标推动全国保险资金在深投资突破1万亿元,并引导保险资金依法合规投资“20+8”产业集群重点领域的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基金,形成“保投联动”模式[6] - 通过全周期、全链条的服务设计,使保险服务延伸至科技创新的研发试错、中试转化、规模化生产和市场推广等每一个关键环节[6] 产品创新与重点产业方向 - 方案要求每年在低空经济、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推出不少于30款创新保险产品[2][4] - 鼓励保险机构在人形机器人、量子科技、商业航天、脑机工程等前沿科技方向开展研究,创新保险产品供给及“首研首用”保障[2] 政策支持与实施路径 - 探索完善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制度,允许科技研发资金根据实际需求安排科技保险费用支出,为科技企业购买保险提供“第一推动力”[5] - 结合风险补偿资金池、“科技保险券”等工具,形成政策组合拳以降低企业风险保障成本[5] - 目标实现的三重驱动因素:短期靠政策激励扩大覆盖面;中期依赖保险机构提升专业化风控能力;长期需要激活资本市场,推动科技保险风险证券化[5] 深港金融合作与开放 - 将“加强深港保险合作互通”列为重点任务,支持深港机构合作推动具有大湾区特色的医疗险、养老险等产品发展,支持“承保协同、服务联动”的合作模式[7] - 合作具体措施包括:便利香港居民“北上”就医养老、研究将更多“港澳药械通”产品纳入保险、畅通保险理赔和国际结算渠道、推进跨境保险资金结算便利化服务试点[7] - 深港合作需破解“规则互认”与“数据跨境流动”壁垒,建议推动两地监管沙盒对接并建立跨境隐私计算平台[7] - 实施路径分三步:推动产品标准与监管口径衔接;搭建合规的跨境数据共享平台;优化跨境保费与理赔支付的币种兑换与清算流程[8] 行业基础与发展前景 - 深圳保险业具备高质量发展基础:2025年前三季度,深圳地区保费收入1797.4亿元,同比增长12.8%;截至9月末,保险法人总资产9.1万亿元,同比增长22%;辖内保险法人机构净利润610亿元,增速15.5%[8] - 方案的成败在于能否构建“技术-资本-风险”的三角循环,若探索成功,有望诞生全球首个针对硬科技的全周期保险市场[9]
锚定10%增速、年推30款新品,深圳万亿险资“护航”低空经济、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
华夏时报·2026-01-25 1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