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老人跟团游时猝死,连续两天凌晨集合!网友:年轻人也吃不消
新浪财经·2026-01-25 14:54

案件概述与判决结果 -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老年人跟团游猝死纠纷案件 判决涉事旅游公司需赔偿死者家属35万余元人民币 [1][2] - 2024年7月 年逾六旬的江大爷参加某旅游公司的北京五日游 在行程第三日因身体不适晕倒 最终因呼吸心跳骤停离世 [1] - 法院认定江大爷自身承担主要责任 因其明知患有高血压却未告知旅行社 且在身体不适时仍坚持参与高强度行程 [2] - 法院认定旅游公司承担次要责任 因其未尽到充分的安全保障义务 [2] 旅行社服务存在的问题 - 行程安排不合理 行程首日通知次日凌晨4点15分集合 第三日凌晨3点15分集合 连续凌晨集合 [1] - 擅自增加行程密度 原计划行程外 导游临时在车上通知增加自费演出和天坛公园游览 [1] - 未履行充分告知义务 仅告知“行程顺序调整” 未说明全天安排 [1] - 未落实健康管理 未对老年旅游者采取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 [2] 对老年游客及家属的警示 - 老年人参团游务必如实告知健康状况 尤其是高血压、心脏病等基础疾病 不可隐瞒 [3] - 选择旅游产品时可优先选择“老年专享团” 避免参与行程密集、早出晚归的项目 [3] - 签约前务必确认行程细节 拒绝“模糊约定” [3] - 旅途中出现疲劳、胸闷等不适应立即停止活动并告知导游与家属 [3] - 高龄或体弱老人建议由家属陪同出游 [3] - 妥善保管旅游合同、行程单、缴费凭证及沟通记录 作为维权依据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