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答记者问
新浪财经·2026-01-25 15:57

文件出台背景与意义 - 国家发展改革委首次针对城际铁路出台《关于推进城际铁路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意见》,旨在加强政策引导和支持,推动城际铁路实现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发展 [2] - 文件出台背景是为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铁路市场化改革、健全监管体制,以及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基础设施统筹规划、提升运营可持续性等重大决策部署 [2] - 当前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双城经济圈“四大城市群”城际铁路骨干网络总里程已接近1800公里,主要城市间基本实现1至2小时通达,运营效益稳步向好 [1] 城际铁路功能定位与规划标准 - 明确城际铁路是城市群节点城市间的骨干旅客运输方式,重点满足1至2小时通勤、休闲、商务等中短途出行需求,严禁以城际铁路名义变相建设高速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 [3] - 明确单中心、双中心、多中心等不同类型城市群的网络布局要求,并优先支持“四大城市群”规划建设城际铁路 [3] - 新建城际铁路需满足近期双向客流密度不低于1500万人次/年的需求导向标准,设计速度一般为每小时120—200公里,并原则上在地上敷设以控制造价 [3] - 对既有城际铁路运营5年后客流密度未达到预期指标50%的地区,将暂停新建项目 [3] 项目实施程序与监管要求 - 城际铁路建设规划由省级相关部门联合编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纳入规划的项目前期工作需达到预可行性研究深度 [4] - 新建城际铁路项目资本金比例要求不低于50%,不得违规举债融资 [4] - 既有城际铁路运营10年后未实现现金流平衡的地区,也将暂停新建项目,以防范债务风险 [4] - 国家铁路局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压实地方政府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符合条件的项目 [4] 运营管理新导向 - 运营方面优先利用既有资源,鼓励地方政府与铁路企业合作,利用既有铁路富余运能开行城际列车,或支持既有城际铁路开行市域(郊)列车、与干线铁路及城市轨道交通贯通运营 [5] - 推动运输主体多元化,支持具备条件的轨道交通企业自主运营,并鼓励铁路企业与地方政府公平协商运营合作,建立公开透明的跨线运营清算机制 [5] - 以便捷高效为目标改革运营管理,根据群众出行需求灵活组织运输,优化购票、进出站流程,积极探索多样化票制,并推动城际铁路与干线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等在票制、支付、安检、信息、应急方面的互联互通 [5] 管理体系与实施机制 - 建立国家统筹、省负总责的实施机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国铁集团统筹推进 [4] - 省级有关部门负责组织落实城际铁路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等各环节具体工作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