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公示!长春入选试点城市
搜狐财经·2026-01-25 18:48

政策发布与试点概况 - 商务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拟在50个城市开展有奖发票试点,长春等城市入选名单 [1] - 试点政策旨在激发消费需求、释放消费潜力,政策实施期为6个月 [3] - 试点城市评审结果公示期为2026年1月23日至2026年2月2日 [3] 试点政策具体内容 - 政策覆盖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业等行业 [3] - 针对个人消费者购买商品和服务且票面金额达到一定额度的发票组织抽奖 [3] - 中央财政将对试点城市分档安排奖补资金 [3] - 政策着重从需求端发力,鼓励居民消费后取得发票参与抽奖 [3] - 试点覆盖购物、外出就餐、旅游住宿、文体活动、生活服务等与居民“衣食住行”密切相关的日常消费主要场景 [3] 长春市消费基础与促消费举措 - 长春市去年成功获批全国现代商贸流通体系、零售业创新提升、消费“三新”试点,获得6亿元国家资金支持 [4] - “这有山”、“欧亚卖场”、“中东新天地”入选商务部首批全国零售创新典型案例,入选数量居全国首位 [4] - 推动万达茂、京东超级体验店等文商旅融合项目落地,累计引进首店566家 [4] - 获批省级夜间集聚区11个,培育认定长春老字号69家,打造“烟火气”便民消费场景118个 [4] - 开展六期“新民市集”累计吸引客流473.3万人次 [4] 长春市后续行动计划 - 长春市将于2月份启动有奖发票活动 [4] - 计划将有奖发票政策与本地促消费举措深度结合,以进一步撬动消费潜力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