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新规构建公募基金全链条管理体系
新浪财经·2026-01-25 21:14

监管新规发布 - 中国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规范公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选取和使用[1][4]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配套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规范相关操作流程[1][4] - 新规是贯彻落实《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重要举措[1][4] 新规核心目标与框架 - 旨在发挥业绩比较基准表征产品投资风格、约束投资和衡量业绩的功能,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1][4] - 业绩比较基准是基金投资的“锚”和“尺”,其合理性与稳定性关系到投资者能否准确识别产品特征、评估绩效水平[1][4] - 《指引》共六章二十一条,从业绩比较基准的选取、应用、内部管理及外部监督等环节建立了全链条的规范框架[1][4] 新规核心要求 - 强化业绩比较基准的“表征”与“约束”功能,要求基准与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风格等特征相匹配,且一经确定不得轻易调整[2][5] - 压实基金管理人主体责任,要求其建立健全覆盖事前、事中、事后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并维护“投资风格库”作为投资纪律框架[2][5] - 将业绩比较基准深度嵌入绩效考核体系,驱动投资行为与产品定位及持有人利益长期保持一致[2][5] - 明确基金托管人的监督职责,要求其对业绩比较基准的合理性及投资组合的相符性进行复核与监督[2][6] - 规范基金销售与评价机构行为,要求其在产品推介和业绩评价中合理使用并显著展示业绩比较基准[2][6] 实施时间与过渡期安排 - 《指引》将于3月1日起施行[3][6] - 对于存续产品,若其业绩比较基准及相关安排不符合新规要求,给予一年的过渡期进行调整变更[3][6] - 涉及基金托管人监督职责落实及配套系统改造等事项,过渡期设定为6个月[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