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监管新阶段 - 2026年开年已有逾10家A股公司收到监管罚单或立案通知,释放“零容忍”从严监管信号[1] - 2025年A股市场共有逾90家上市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另有8家上市公司发布收到《刑事判决书》公告[1] - 监管格局正加速从单一部门监管向“司法+行政”协同监管、“行政+民事+刑事”一体追责转变[1] 监管与司法协同共治 - 2025年11月,紫晶存储因欺诈发行证券罪被罚3700万元,10名高管被判处七年六个月至二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2] - 2025年12月,康得新因系统性财务造假被重罚4.1亿元,原董事长钟玉被判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2020万元[2] - 2025年有8家上市公司披露《刑事判决书》,显示刑事制裁持续加码,“行政查清事实,刑事追究重责”成为打击严重违法违规的标准动作[2][3] 财务造假追责范围扩大 - 监管坚持全链条执法,追责面扩大至实控人、高管、监事、财务总监、普通员工及配合造假的外部方[4] - 2025年10月,越博动力案中两名外部人员因配合公司开展虚假业务,被分别处以200万元和30万元罚款[4] - *ST广道案中,财务部经理、采购经理因配合制作虚假单据等被认定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被罚110万元和100万元[5] - ST美晨案中,公司及包括时任财务总监在内的12名责任人因财务造假被处以10万元至30万元罚款,造假期间虚增利润最高达75.64%[5] 持续净化市场生态 - 监管部门正通过行政执法、刑事追责、民事追偿、诚信约束合围,重塑资本市场信用基础设施[6] - 跨部门协同与“吹哨人”制度旨在让造假更难伪装、造假同盟更难稳固,司法端对“看门人”的穿透式处置压缩侥幸空间[6] - 2025年12月《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稿)》发布,将夯实监管基础性制度[7] - 2026年监管将延续“退市不免责”做法,粉碎造假者“一退了之”的侥幸心理,同时加大对财务造假和第三方配合造假的立体化追责[7]
从“零散治理”向“系统治理”转变 上市公司严监管迈入新阶段
上海证券报·2026-01-26 0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