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信息服务数据 分类分级规则征求意见
中国证券报·2026-01-26 07:55

《指南》表示,根据金融信息服务数据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程度和敏感程度,以及一旦遭到泄露、 篡改、损毁或者非法获取、非法使用、非法共享,对国家安全、经济运行、社会秩序、公共利益、组织 权益、个人权益造成的危害程度,将数据从高到低分为四级,分别为核心数据、重要数据、敏感一般数 据、常规一般数据。 ● 本报记者杨洁 为规范金融信息服务数据处理活动,提升金融信息服务的数据安全水平,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会同有 关部门组织起草了《金融信息服务数据分类分级指南(征求意见稿)》,于1月24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 见。 《指南》规定了金融信息服务数据分类分级规则。金融信息服务数据可按照业务属性进行分类。一级分 类分为业务数据、用户数据和企业数据3类,进一步细分为二级分类9类、三级分类66类。 其中,业务数据可细分为金融市场数据、宏观经济数据、行业指标数据、组织机构数据、资讯报告数据 5类(二级分类),进一步细分为股票数据、债券数据、基金数据、理财数据、外汇数据、商品数据等 52类(三级分类)。用户数据分为个人用户数据和机构用户数据2类(二级分类),个人用户数据包括 基本信息、交易数据、生物特征识别信息3类(三级分类),机构用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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