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联众(300096)投资者索赔案再提交一次法院立案

公司法律诉讼与监管调查进展 - 2026年1月20日,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代理的易联众投资者索赔案再次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立案,该案源于公司涉嫌虚假陈述 [1][3] - 律师已多次就投资者索赔案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立案,目前正在等待法院安排,并继续推进后续立案及接受投资者委托 [1][3] - 2024年5月8日,易联众公告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未按规定披露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等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1][3] 公司历史违规行为自查情况 - 2023年11月28日,易联众自查发现存在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时任董事长张曦及其关联方提供违规担保,以及张曦以公司名义签署违规借款的情形 [2][4] - 上述违规担保及借款事项未履行任何内控审批、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公司声称系张曦个人行为 [2][4] - 公司无相关《借款协议书》、《保证合同》等文件的签署记录及保管记录,公司账户亦未收到相关借款资金 [2][5] 投资者索赔资格与法律行动 -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在2018年6月14日至2023年11月29日期间买入易联众股票,并在2023年11月29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可提起索赔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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