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股民索赔案件中青宝(300052)公司上诉,未起诉股民仍可参与证券维权
案件最新进展 - 投资者诉中青宝证券虚假陈述案件一审胜诉,被告公司已提起上诉,案件将进入二审程序 [1][3] - 本案目前仍在诉讼时效内,其余受损投资者仍可登记索赔 [1][3] 监管处罚与违法事实 - 2024年8月9日,中青宝及实际控制人张云霞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1][4] - 2025年3月28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1号) [1][4] - 经查明,中青宝存在两项违法事实:2019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未及时披露实际控制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1][4] 投资者维权条件 - 符合以下任一条件期间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于2020年3月27日至2023年4月26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于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7月28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 [1][3][4][6] - 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最终确定 [3][6] - 受损投资者可通过“新浪股民维权平台”自愿登记索赔 [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