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治理成效与案件数据 - 2025年1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危险驾驶案件23.6万人 同比下降22.1% [1][2] - 同期提起公诉21.1万人 同比下降17.2% 危险驾驶案件连续两年较大幅度下降 [1][2] - 危险驾驶罪仍是检察机关受理最多的犯罪 占受理所有刑事案件人数的14.4% [1][2] 治理背景与法规实施 - 2023年底“两高两部”印发《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 新规采用“醉酒程度+其他情节”确定入罪与处罚基本标准 [1][4] - 检察机关加强新规落实督导 严格依法办案 加强刑罚震慑和普法宣传 [2] - 醉驾治理需要全社会协同发力 多措并举 对新规需持续跟踪问效 [1][2] 公众认知误区与风险 - 部分群众对醉驾危害后果缺乏准确认识 高估自己酒后驾驶控制能力 认为“酒驾是小事” [3] - 部分群众对醉驾新规理解不到位 错误认为酒后短距离挪车、交接车辆不构成犯罪 但忽略了存在造成事故等从重情节依然构成犯罪 [4] - 心存侥幸可能触犯法律或导致情节加重 例如被查处时逃避、阻碍检查或找人顶包、贿买执法人员等从重情节可导致入罪 [4] 法律后果与典型案例 - 醉酒驾驶可能触犯危险驾驶罪 最高刑期为6个月拘役并处罚金 [3] - 行为恶劣、后果严重的还可能触犯交通肇事罪 最高刑期为15年有期徒刑 或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最高刑罚为死刑 [3] - 杜某某夜间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多次蹭倒、撞击过往车辆和行人 造成8人死亡、4人受伤 被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起公诉 [3] - 高某酒后驾驶被查时为逃避检查跑离现场 且曾有酒驾行政处罚前科 最终被以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 法院酌情从重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4] 总体态势与未来方向 - 醉驾犯罪案件持续下降 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好转 治理取得一定成效 [1][2] - 醉驾犯罪依然高发 重大恶性事故仍然偶有发生 [1][3] - 需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 共同营造拒绝酒驾醉驾的社会氛围 [5]
最高检:危险驾驶案连续两年大幅下降,但仍居刑案首位
南方都市报·2026-01-26 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