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就三家企业赴港上市申请发出补充材料要求 - 中国证监会于2026年1月23日晚间,对曦华科技、臻驱科技、极视角三家公司赴港上市申请出具补充材料要求,要求公司及律师就多项问题核查并出具明确法律意见 [1][3] 曦华科技相关问询要点 - 股权结构与股东认定:要求说明备案材料中控股股东认定结果不一致的原因及标准,并就控股股东认定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3] - 新增股东与定价公允性:要求说明最近12个月内新增股东的入股价格定价依据及公允性,解释价格差异的合理性及税费缴纳情况,核查是否存在入股对价异常或利益输送 [3] - 员工持股平台进展:要求说明员工持股平台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进展情况 [3] - 全流通股份权利状况:要求说明本次拟参与“全流通”的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的情形 [3] 臻驱科技相关问询要点 - 历史股权变动合规性:要求说明沈捷、瞿博委托他人代持股份是否符合当时单位管理制度及是否违反竞业协议 [3];要求列表说明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的价格与定价依据,解释同一批次价格不一致的合理性、零对价转让的真实性与公允性、约定与实际支付价格不一致的原因,并就股权变动合法合规性出具结论性意见 [3] - 控制权核查:要求说明沈捷及其控制主体合计控制超过30%表决权是否应参照控股股东要求核查 [5];要求分析特殊股东权利安排对控制权的影响,以及上市前后控制权变化情况 [5];要求对受同一控制且合计持股超过5%的主体按主要股东要求进行核查说明 [5] - 股权激励计划:要求说明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外部人员、离职人员及顾问,并就该计划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5] - 境外运营与投资合规:要求说明境外子公司涉及的境外投资、外汇登记等监管程序履行情况及合规性 [5];要求说明计划加大在欧洲投资及扩张至东南亚是否涉及具体境外募投项目及应履行的境外投资审批手续 [5] - 业务范围与诉讼:要求说明经营范围涉及数据处理、市场调查、半导体、集成电路等业务的开展情况及纳入范围的必要性 [5];要求按照监管指引说明重大诉讼、仲裁情况 [5] - 国有股东与全流通:要求说明张江科投等3名国有股东办理国有股标识的进展情况 [6];要求说明本次拟参与“全流通”的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瑕疵 [6];要求说明经营范围是否涉及2024年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的禁止或限制领域,以及发行上市及“全流通”后是否持续符合外资准入要求 [6] 极视角相关问询要点 - 新增股东与定价:要求说明最近12个月内新增股东的入股原因、入股价格合理性及价格差异原因,核查是否存在入股对价异常或利益输送 [6] - 国有股东标识:要求说明国有股东办理国有股标识的进展情况 [6] - 控制权稳定性:要求说明在行使超额配售权的情况下,本次发行上市后是否存在可能影响控制权的情形 [6] - 股权激励合规性:要求说明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离职员工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进展情况,并就激励计划实施是否合法合规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7] - AI业务与备案:要求说明业务涉及AI大模型的具体情况,以及是否完成相关大模型备案 [8] - 数据安全与用户信息:要求说明公司及下属公司是否涉及开发运营网站、小程序、APP、公众号等产品及是否向第三方提供信息内容,说明提供内容类型及安全保护措施 [8];要求说明收集及储存的用户信息规模、数据收集使用情况,以及上市前后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的安排或措施 [8] - A股上市计划:要求说明前期A股上市辅导备案的具体情况,是否计划继续推进A股上市及具体安排,以及是否存在对本次发行上市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 [8] - 全流通申请合理性:要求说明2025年7月股份转让后已不再持有公司股份的青岛天路利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仍申请“全流通”的原因及合理性,核查是否存在股份代持情形 [8] - 全流通股份权利状况:要求说明本次拟参与“全流通”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的情形 [8]
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备案情况表(截至2026年1月23日) :3家补充材料要求
搜狐财经·2026-01-26 1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