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两会献策:完善北京市碳交易试点,保障新型能源体系建设
21世纪经济报道·2026-01-26 17:45

北京市能源转型与碳市场政策动向 - 北京市设定了2026年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29微克/立方米左右的环境目标 并计划在能源、水资源、碳排放等指标上达到国家要求[1] -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 国家层面明确提出要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 持续提高新能源供给比重[1] - 新型储能设施被定位为支撑新能源大规模、高比例、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电力基础设施 以及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关键压舱石[1] 碳市场机制优化建议 - 建议全面梳理北京碳交易试点中发电企业的纳入标准 严格按照最新行业分类细化规则 区分常规火电、新能源发电、调节性电源等不同类型企业的碳排放属性[2] - 建议对已纳入的抽水蓄能等调节性电源开展专项核查 认可其绿色调节能源定位和系统性减排价值 并将其从重点排放单位名单中移出[3] - 建议修订完善北京市碳交易试点配套政策 明确抽水蓄能、新型储能等调节性能源主体的碳市场定位 将其排除在重点排放单位管控范围之外[3] - 建议探索建立抽水蓄能电站的自愿减排市场机制 研究制定抽蓄/储能碳普惠减排方法学 使其系统性减排效益通过市场得到体现[3] 政策评估与动态调整机制 - 建议定期对北京碳交易市场试点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专业评估 重点关注市场政策对北京市新型能源产业发展的潜在影响[4] - 建议结合国家最新能源政策和碳市场未来发展趋势 动态优化控排企业纳入范围和管控规则[4] - 建议引导新型能源产业积极参与北京市碳普惠等自愿减排市场机制开发 确保碳市场政策与能源结构绿色转型和“双碳”目标协同推进[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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