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发布与生效 -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 该办法于2025年12月12日审议通过 并于2026年1月12日公布 自2026年3月31日起正式施行[1] 法规目的与适用范围 - 制定本办法旨在维护人民币信誉 保护国家财产安全和持有人权益 确保人民币正常流通[2] - 法规适用于境内办理现金存取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公众办理兑换业务 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对兑换结果的鉴定工作[2] 核心定义 - 残缺污损人民币指票面撕裂损缺 或外观质地颜色图案防伪特征受损 不宜继续流通的人民币[2] - 兑换指金融机构应持有人请求 将其持有的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为适宜流通人民币的行为[2] - 鉴定指持有人对金融机构兑换结果有异议时 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依据申请进行裁定的行为[2] 金融机构兑换义务与标准 - 金融机构必须无偿为公众办理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业务 不得拒绝办理[3] - 因火烧侵蚀霉烂等原因形成的特殊残缺污损人民币 由央行分支机构指定的金融机构无偿办理[3] - 剩余面积比例在四分之三(含)以上 按原面额全额兑换[5] - 剩余面积比例在二分之一(含)以上不满四分之三 或纸币呈正十字形缺少四分之一 按原面额的一半兑换[6] - 剩余面积比例不满二分之一 不予兑换[5] - 兑付金额不足1分不予兑换 5分按半额兑换时兑付2分[6] 不予兑换与异议处理流程 - 重要防伪特征缺失无法辨别真伪 或无法辨别面额的人民币 不予兑换[5] - 不予兑换的残缺污损人民币应退回原持有人[6] - 持有人对兑换结果有异议 金融机构应出具兑换认定书并退回货币 持有人可自出具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属地央行分支机构申请鉴定[6] - 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应自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鉴定 情况复杂可延长最多不超过20个工作日[7] - 持有人可持鉴定书到金融机构办理兑换[8] 业务操作与监督管理 - 办理半额兑换时 金融机构应在纸币票面加盖“半额”戳记 兑换的硬币及特殊残缺污损人民币应使用专用袋密封保管并在封签加盖兑换戳记[6] - 金融机构应按央行规定将兑换的残缺污损人民币交存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8] -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依法对兑换工作实施监督管理[9] - 金融机构违反无偿兑换规定 将依据《人民币管理条例》受到处罚[9] 法规更新 - 本办法施行后 2003年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及2007年相关通知同时废止[9]
《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3月31日起施行
新浪财经·2026-01-26 1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