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沐邦:被要求退还5.1亿元财政补助及扶持资金并支付5100万元违约金
公司收到行政决定书 - 梧州市人民政府向公司下发《梧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决定书》[1] - 决定书责令公司向广西梧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退回2.7亿元财政补助款[1] - 决定书责令公司向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梧州管委会财政金融局退回2.4亿元扶持款[1] - 决定书责令公司支付违约金5100万元[1] - 公司需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履行上述款项的退还及支付义务[1] 财务影响评估 - 若公司最终退还相关款项且支付违约金,预计将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构成重大不利影响[1] - 若公司最终退还相关款项且支付违约金,预计将对公司现金流构成重大不利影响[1] - 若公司最终退还相关款项且支付违约金,预计将对公司财务状况构成重大不利影响[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