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优化制造业贷款贴息政策: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纳入支持范围,企业年补上限1000万元
新浪财经·2026-01-26 19:16

政策核心内容 - 江苏省财政厅、发改委、工信厅联合印发《江苏省制造业贷款财政贴息实施细则(2026年)》,旨在通过优化贴息标准、简化流程、强化监管三方面措施,助力制造强省建设,引导金融资源支持实体经济[1][5][10][17][21][26] 贴息标准优化 - 贴息对象:政策支持省内制造业企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C类)和处于有效期内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10][18][26] - 贴息范围:覆盖企业与银行签订的项目贷款中用于设备购置的部分,外币贷款可折算人民币测算,同时将制造业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中用于设备购置的部分也纳入贴息范围[2][10][18][26] - 贴息比例:省级财政贴息1个百分点,设区市统筹再给予1个百分点贴息,同一项目若已获中央同类型贴息,则省财政贴息1个百分点而设区市不再贴息[10][26] - 贴息上限:单个项目年度贴息资金最高不超过600万元,同一企业多个项目年度贴息总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若企业同时享受制造业贷款贴息和融资租赁贴息,则年度累计贴息不超过2000万元[2][11][18][27] - 执行方式:采取“免申直达”模式,省级贴息资金先预拨、后结算,业务主管部门不审批,合作银行收到资金后免企业申报直接兑付[11][27] - 政策期限:贴息政策暂定执行至2026年,2027年及以后政策将根据执行情况优化完善后发布[3][11][19][27] 贴息流程简化 - 合作银行管理:省财政厅通过财政贴息服务系统动态更新合作银行名单,此前已提交承诺书的银行可继续合作,新增银行可通过提交承诺书加入[11][27] - 内部协调:同一银行在省内有多家一级分行的,由省级分行牵头相关工作,财政贴息资金拨付至各分行已开设的专户,银团贷款项目由代理行统一牵头并分配贴息资金[12][28] - 项目确定:制造业贷款贴息项目由合作银行自行对照细则确定,制造业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贴息项目则由政策性银行提交省发改委汇总后报省财政厅[12][28] - 资金拨付与兑付:省财政厅会同相关部门预估资金需求,在结息日前将贴息资金预拨至合作银行,合作银行须按照“免申直达”要求,对符合政策的贷款项目直接抵减利息或于扣息日当天足额拨付贴息资金[13][14][29][30] 服务与监管强化 - 政策联动:获得贴息的制造业贷款项目可同时享受省级普惠金融风险补偿和担保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仍可申报江苏省制造强省建设专项资金等项目补助[15][31] - 银行服务:合作银行需发挥专业和网点优势,统筹运用各级财政贴息、风险补偿等政策,并提供政策宣传、解读和执行的全流程解决方案[15][31] - 资金管理:合作银行需加强贷前、贷中、贷后管理,确保项目真实、资金安全合规,严防虚报、冒领、套取、截留、挤占、挪用贴息资金,各级部门需加强协同并接受审计监督[15][31] 政策历史与成效 - 江苏省自2024年起实施以“免申”、“直达”、“普惠”为导向的制造业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按照设备购置贷款金额给予省市各1%贴息[3][19] - 截至2025年底,省市联动下达贴息资金10.59亿元,带动合作金融机构向1672个项目发放贷款超千亿元,其中设备贷款达725亿元[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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