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发展概况 - 长期护理保险被称为继五大社会保险之后的“第六险”,旨在减轻失能人员的日常照料护理费用和事务负担 [1] - 全国层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自2016年在15个城市启动首批试点,2020年试点范围扩大至49个城市,已覆盖近3亿人,累计惠及超330万名失能群众,基金支出超千亿元 [2] - “十五五”时期,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将从试点转向全面建制,目前越来越多的省份或城市正推进制度实施 [3] 海南省长期护理保险实施进展 - 海南省计划从2026年1月1日起统一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现保障人群、筹资政策、待遇标准等“六统一” [1] - 海南自2024年在澄迈启动试点,截至2025年8月31日,已有180余人通过失能等级评估,其中150余人开始享受待遇,累计服务超过6300人次 [1] - 制度重点保障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经评估认定的重度失能参保人员,后续将根据国家部署逐步扩大保障对象范围 [1] 其他省份/城市制度推进动态 - 2026年1月,河北省与云南省分别印发实施方案,明确分步分批、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3] - 广西柳州市城镇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服务项目目录共42项 [3] - 广东清远市发布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计划于2026年7月1日起实施长护险制度 [3] 行业发展面临的挑战 - 试点地区资金大多来自医保基金划转,尚未形成独立的筹资体系,资金来源的可持续性是难题 [4] - 全国长期护理服务人员数量存在较大缺口,城乡、区域间服务资源不均,供需矛盾明显,制约发展 [4] - 各地试点政策差异较大,失能评定标准、流程、支付待遇等各不相同,制度运行与监管体系有待完善 [4] 未来发展的建议方向 - 应继续丰富筹资渠道,坚持多主体共担原则,探索与经济发展和老龄化程度相适应的筹资机制,降低对单一资金来源的依赖 [5] - 应明确国家层面的制度框架与基本规则,统一失能评估标准、基础保障范围和待遇结构,减少地区间制度碎片化 [5] - 应大力培育专业化照护服务力量,建立覆盖城乡、分层分类的长期照护师职业资格与技能等级认定体系,引导院校增设相关专业 [5]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走向全面建制
经济日报·2026-01-27 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