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核心进展 - 梧州市人民政府于2026年1月23日下发正式行政决定书,责令公司及子公司退还财政补助及扶持资金合计人民币5.1亿元,并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100万元 [1] - 公司需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履行退款及支付义务 [1][2]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广西沐邦为本次行政决定的当事人 [1] 退款与支付责任详情 - 公司需向广西梧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原路退回2.7亿元“10GW TOPCON光伏电池生产基地财政补助款” [1][2] - 控股子公司广西沐邦需向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梧州管委会财政金融局原路退回2.4亿元“重大工业项目建设扶持款”,公司对此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1][2] - 公司及广西沐邦需向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梧州)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局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100万元 [1][3] 案件背景与过程 - 案件源于公司与梧州市政府签署的《10GW TOPCON光伏电池生产基地项目投资合同书》,因项目长期未按约定进度推进且未能实现投产而引发 [2] - 梧州市政府于2025年7月1日下发行政决定事先告知书,公司随后行使了陈述、申辩及听证权利,并于2025年8月21日参加了听证会 [2] 对公司的影响 - 若最终履行该决定,预计将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现金流及财务状况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1][3] - 事项可能导致10GW TOPCON光伏电池项目陷入停滞,对公司在光伏电池领域的战略布局及产能建设造成重大影响 [4] - 公司可能面临因未履行决定而被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法律风险 [5] - 本次违约可能对公司市场形象及后续融资、合作等造成负面影响 [5] 公司应对措施 - 公司正在审慎研究决定书内容,积极与梧州市政府及相关单位沟通协商,寻求妥善解决方案 [6] - 公司将审慎评估资金安排,积极筹措资金,争取妥善解决此事 [6] -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合同违约进展及风险提示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