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表示:支持多措并举提高既有城际铁路客流效益
中国证券报·2026-01-27 08:13

政策核心与目标 - 国家首次针对城际铁路出台文件《关于推进城际铁路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意见》,旨在构建布局合理、便捷高效、经济适用的城际轨道交通网络,推动城市群高质量一体化发展[1] - 政策落实基础设施建设要适度超前、不能过度超前的要求,并对城际铁路规划建设运营进行全过程管理[1][4] 规划建设标准与条件 - 新建城际铁路近期双向客流密度需不低于1500万人次/年[2] - 审慎建设与既有干线铁路平行的城际铁路项目[2] - 既有城际铁路运营5年后客流密度未达到预期指标50%的地区,需暂停新建城际铁路项目[2] - 新建城际铁路原则上在地上敷设,设计速度一般为每小时120-200公里,需从严控制工程造价[2] 运营管理与服务导向 - 优先利用既有资源,鼓励地方政府与铁路企业合作,利用既有铁路富余运能开行城际列车[1][4] - 支持提高既有城际铁路客流效益,鼓励开行市域(郊)列车或与干线铁路、城市轨道交通贯通运营[1][4] - 推动运输主体多元化,因地制宜选择委托运营、自主运营等模式,支持具备条件的轨道交通企业自主运营城际铁路[4] - 以便捷高效为目标,优化购票、进出站等流程,积极探索多样化票制[4] 多层次融合与衔接 - 推进城际铁路与干线铁路、市域(郊)铁路、城市轨道交通无缝化衔接、一体化服务、融合式发展[3] - 有序实现城际铁路与干线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市域(郊)铁路的票制互通、支付兼容、安检互认、信息共享、应急联动,以推进“四网融合”[3][4] 资金与监管要求 - 明确新建城际铁路项目资本金比例不低于50%,不得违规举债融资[3] - 既有城际铁路运营10年后未实现现金流平衡的地区,需暂停新建城际铁路项目,以防范债务风险[3] - 对符合条件的项目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探索适合城际铁路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3] - 要求国家铁路局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压实地方政府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3] 行业发展现状 - 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双城经济圈“四大城市群”城际铁路骨干网络加快形成,总里程接近1800公里[2] - 城市群内主要城市间基本实现1至2小时通达,运营效益稳步向好[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