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忙碌却“赔钱” 原来背后有“内鬼”
新浪财经·2026-01-27 08:11

案件核心事实 - 某建筑五金公司销售业务员刘某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货款长达十年 累计金额达56万余元人民币[1][3] - 刘某于2013年入职担任销售助理 被授予拓展客户、对接生产、催收货款等关键权限[3] - 刘某利用公司管理漏洞 采取向公司少报或瞒报实际订单、截留差额货款的方式侵吞货款 并冒用客户名义伪造结算凭证进行平账[2][3] - 2025年12月4日 法院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并处罚金15万元人民币[3] 案件调查与诉讼过程 - 2022年8月公司发现异常 内部核查发现刘某私自截留客户货款 刘某退还25万余元后离职[1] - 2022年12月12日公司法定代表人报案 因作案时间跨度长达十年且证据收集困难 侦查初期进展缓慢[1] - 2024年8月23日 公安机关提请批捕刘某 但检察机关因证据不足 无法查清挪用时间、资金用途及证明非法占有目的 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2] - 2025年4月1日 公安机关以涉嫌职务侵占罪移送审查起诉 但刘某拒不认罪 证据证明力仍不足[2] - 检察机关开展自行补充侦查 调取公司近5年分销系统后台日志 恢复被删订单数据 构建三维证据体系 最终锁定关键证据[2] - 关键突破口为发现刘某多次冒用客户名义伪造结算凭证平账 此举直接印证其非法占有目的 并精准锁定涉案金额[2] - 2025年9月23日 兴化市检察院对刘某提起公诉[3] 案件暴露的公司管理问题 - 公司存在无生产记录的漏洞[3] - 公司缺乏有效的内部控制和账目核查机制 使得刘某的犯罪行为得以持续十年[1][3] - 案件严重影响了企业的生存与发展[3] 案件后公司的管理改进 - 在办案检察官建议下 公司建立了采购、生产、销售、财务四级定期联审机制[3] - 公司健全了对生产线的全链条管理[3] - 公司加强了经营风险内控[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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