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向国际高标准现代政府采购新路径
新浪财经·2026-01-27 10:16

海南自贸港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背景与意义 - 全岛封关运作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里程碑,将重构经济治理体系,为政府采购制度提供“压力测试”和“先行先试”的历史机遇 [1] - 制度设计目标是构建一个既深植中国国情又对接国际规则、既激发市场活力又有效管控风险、既服务海南发展又贡献国家战略的现代政府采购新范式 [1] 封关运作带来的根本性转变与挑战 - 监管模式重塑:“一线放开”使国际供应商参与海南政府采购的物流与时间成本显著降低,但“二线管住”要求建立高效精准的后续跟踪与风险防控机制 [2] - 市场格局拓展:封关后,海南政府采购市场成为背靠中国内需、面向全球开放的境内国际公共市场,供应商将变为全球同台竞技 [3] - 政策目标升级:政府采购需从追求节约资金的初级目标,升级为服务自贸港国家战略、催化科技创新和塑造现代产业体系的核心政策工具 [3] - 现行制度与高标准要求存在差距:规则体系与国际经贸规则(如GPA、CPTPP)兼容性不足;管理范围存在局限,如工程采购规则不统一、部分国企采购未纳入监管;运行机制存在“重程序、轻结果”等问题;专业化与监管能力滞后 [4][5] 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 - 指导思想包括遵循国家顶层设计、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如GPA、CPTPP)、紧扣自贸港“三区一中心”战略定位 [6] - 核心原则包括开放竞争、物有所值(追求全生命周期综合最优)、透明高效、权责对等、风险可控 [6][7] - 战略目标:近期目标是建成规则初步接轨、运行顺畅的政府采购1.0版;中长期目标是将海南打造成中国政府采购制度创新的“国家试验田”和国际规则“先行区”,提供“海南方案” [7] 构建“法规—机制—保障”三位一体新体系的关键突破 - 理念与目标升级:从侧重规范行为和资金效益,升级为促进高水平开放、保障公平竞争、服务自贸港战略 [8] - 扩大适用范围: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有企业、法定机构等纳入采购人范畴,覆盖“四本预算”及相关财政性资金 [8] - 夯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明确采购人是需求管理、履约验收的第一责任人,改革评审制度,使采购人享有最终定标决策权 [8] - 构建多元化争议解决机制:建立“磋商—调解—独立行政裁决—司法审查”的梯度式渠道,设立快速裁决程序以大幅压缩处理周期 [9] - 加强现代化监管:加大对严重违法行为的经济处罚力度,引入市场禁入处罚,建立跨部门联动的信用评价与联合惩戒体系 [9] - 推动专业化建设:探索职业资格认证和采购官制度,建立专业能力标准与国际认证(如CIPS)互认,推动成立公共采购联合会作为行业桥梁和智库 [9] 对接与吸收国际高标准规则 - 基于GPA确立开放竞争、平等对待原则,为未来对接国际协定奠定国内法基础 [10] - 基于GPA设定高于国家标准的全过程透明度条款,如强制公开详细评标细则、未中标原因,建立中英双语信息发布门户 [10] - 基于GPA的国内复审程序要求,探索设立相对独立、专业化的政府采购争议评审委员会 [10] - 基于CPTPP倡导电子采购,规定所有采购原则上通过统一电子平台进行,并探索区块链存证、电子加密开标等应用 [10] - 基于国际协定安全例外条款,设计海南自贸港安全例外清单,清晰界定涉及国家安全、核心技术的采购领域 [11] 建立开放与安全间的动态平衡机制 - 建立“先行开放清单”制度:在国家整体出价基础上,海南可在工程、商业服务、信息技术等领域拟定更进取的开放清单,率先扩大开放以测试规则适应性与产业承受力 [11] - 建立容错纠错与风险预警双机制:对探索性程序偏差建立合规免责认定程序;利用大数据平台对市场集中度、外资参与度等进行监测,建立产业风险预警模型 [11] - 实现“二线”监管的采购联动:将政府采购合同数据与“二线”进出口管理系统联动,对在海南加工增值达标的“进口”产品,在岛内采购中视同国产,其销往内地时系统可自动关联原采购信息辅助监管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