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实现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
新浪财经·2026-01-27 12:20

政策核心内容 - 自2026年1月1日起,钦州市优化生育津贴发放方式,符合条件参保职工的生育津贴可由医保经办机构直接发放给个人[2] - 截至1月26日,该市已完成52笔个人发放,累计支付生育津贴833,546.74元[2] - 首位享受该服务的女职工杨女士收到生育津贴18,542.08元[2] 享受资格与条件 - 享受生育津贴的对象为参保女职工,其用人单位需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2] - 女职工在缴费期间怀孕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可享受产假或手术休假期间的生育津贴[2] - 分娩或流产前补缴欠费的,补缴后可正常享受生育津贴待遇[2] -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国家机关及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职工等只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2] 申领方式与流程 - 提供“免申即办”服务:参保职工在已开通该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出院结算时,办理生育备案登记并填写《生育津贴支付知情告知书》,医疗机构同步上传材料并推送信息至医保经办机构审核,随后推送支付申报短信至参保人[3] - 支持线上申领:参保职工可通过“广西医保”微信公众号、小程序或广西医疗保障网上服务大厅等渠道,按提示上传材料并提交申请[3] - 支持窗口办理:参保职工可携带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生育证明材料,前往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办理[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