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投控股索赔递交立案,此类投资者有机会加入
公司近期法律与监管动态 -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代理的投资者诉文投控股证券虚假陈述案近日已递交立案 此前已有相关案件在审理中 针对该案的诉讼时效尚未到期 符合条件的投资者仍可加入索赔 [1][3] - 2024年5月9日 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并被立案调查 [1][3] - 2024年10月19日 公司收到辽宁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标志着监管调查已作出正式处罚 [1][3] 信息披露违规具体事实 - 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大额赔偿责任事项 2018年1月5日 公司与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签署合作开发金牛湖园区项目协议 后因未能如约推进项目 项目公司实际缴纳的履约保证金7965.32万元于2021年1月6日被作为违约金没收 但公司未及时披露该重大信息 [2][4] - 公司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2022年3月24日至2023年2月23日期间 公司发生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28起 累计金额达3.14亿元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82% [2][4] - 2023年2月23日至2023年8月10日期间 公司又陆续发生29起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累计金额达2.44亿元 [2][4] 投资者索赔条件 - 符合在2021年1月8日至2024年5月9日期间买入文投控股股票 并在2024年5月1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 可参与索赔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