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8.5万!惠州这家企业因虚假纳税申报被处罚
南方都市报·2026-01-27 16:49

核心事件与处罚 -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对惠州市仲恺高新区宏仁木制品厂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 [1] - 处罚原因为该企业进行虚假纳税申报 导致少缴应纳税款 其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偷税 [1] - 税务机关追缴了企业不缴或少缴的税款及滞纳金 并处以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 计85,521.51元 [1] 涉事公司背景 - 惠州市仲恺高新区宏仁木制品厂成立于2016年 法定代表人为温惠仁 [1] - 公司注册地址为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办东升村奎壹村小组上球岭头铁皮房 [1]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加工销售木制品 塑料卡板 包装材料 [1] 相关法规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虚假纳税申报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构成偷税 [1] - 对于偷税行为 除追缴税款及滞纳金外 将并处不缴或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2] - 构成犯罪的偷税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监管态度与行业警示 - 税务部门提醒纳税人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如实进行纳税申报 [2] - 对于任何涉税违法行为 税务部门都将依法严肃查处 [2] - 涉嫌犯罪的涉税违法行为将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