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将修订职工带薪年假条例并加强落实,学界呼吁延长年假
南方都市报·2026-01-27 19:34

文章核心观点 - 人社部将推动修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以促进制度落实 现行2007年条例规定年休假天数为5至15天 按工龄分层 但实际落实情况有限 [1] - 学界对制度调整提出两大方向 一是限制“不休假”和“禁止休假”以强化保障 二是增加假期时长与灵活性 [1] - 官方当前口径更强调落实现有制度 而非延长假期 [3] 现行制度问题与执行困境 - 现行年假制度运转不佳 实际落实情况有限 [1] - 法律法规不完备且执行不到位 带薪年休假和法定年节假日的法律位阶较低 法律责任不完善 [1] - 相关规范缺乏配套立法措施且监督检查不力 导致作为基础的“双休”都未能全面实行 [1] -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中“自愿放弃休假”等规定使带薪年休假性质成为“员工福利”而非不可侵犯的权利 为用人单位忽视职工年休假提供了空间 [2] 调整方向一:强化制度保障与落实 - 最直接根本的办法是全面落实休息日和带薪年休假 应以带薪年休假制度为突破口 逐步全面推行基本休假标准 [2] - 建议取消“自愿放弃休假”等规定 以向社会传达强制休假的决心 并为司法解释提供法律依据 [2] - 建议规定以尊重职工意愿为确定年休假安排的首要原则 职工提前提出休假规划 用人单位安排时以职工意愿为先 不能强制同步休假 [2] - 确保职工自主安排年休假 也为取消调休奠定基础 [2] 调整方向二:增加假期时长与灵活性 - 当前带薪年休假享受条件较严苛 假期较短且分层不合理 劳动者仅享有5天至15天的带薪年休假 [3] - 最低档5天假期不能让劳动者达到休闲放松、自我提高的目的 10年档等待周期漫长 最高档15天需要20年累计工作时间 天数低于国际社会普遍规定 [3] - 有观点认为应降低享受条件 减少1年期的连续工作年限要求 同时延长带薪年休假期限 不以工龄分层 [3] - 建议对带薪年休假天数不作层次划分 只要满足条件均可获得统一天数的假期 以体现普惠性和公平性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