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行:吸收3家关联方同业定期存款
关联交易概述 - 上海银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三项同业定期存款关联交易,合计日终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交易有效期至2027年1月31日 [1] 具体交易安排 - 吸收控股子公司上银理财同业存款,日终最高余额不超过35亿元 [1] - 吸收关联方中船财务同业存款,日终最高余额不超过35亿元 [1] - 吸收关联方城银清算同业存款,日终最高余额不超过10亿元 [1] 关联方关系说明 - 上银理财为上海银行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30亿元,主要从事理财业务,属金融监管总局规则下的关联方 [1] - 中船财务控股股东为中国船舶集团,与上海银行主要股东中船国际贸易同属同一集团控制,属金融监管总局规则关联方 [1] - 城银清算因上海银行副行长胡德斌过去十二个月内曾担任其董事,被认定为证监会及金融监管总局双重规则下的关联方,该公司为央行批准设立的特许清算组织 [1] 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依据市场原则定价,利率以具体业务发生时存款定价审批结果为准 [2] - 定价不超过当日对其他非银非关联方交易对手的吸收价格,确保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