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千年之城高质量发展护航
新浪财经·2026-01-28 09:13

立法核心与定位 - 《北京城市副中心条例(草案)》共九章六十五条,旨在为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核心是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建设市级行政中心,打造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示范区、新型城镇化示范区和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示范区 [1][2] - 条例定位为综合性立法,坚持规划、建设、管理、发展、服务“多位一体”,将改革创新精神贯穿全篇,并将党中央决策部署通过立法形式固定以保障重大国家战略实施 [10][11] 管理体制与治理架构 - 建立健全统一领导、统筹协调的管理体制,市人民政府履行主体责任,副中心管委会作为派出机构负责组织推进任务,通州区人民政府行使本级职权并支持配合管委会 [3] - 根据实际需要可适时调整管理体制,依法决定将部分市级管理职权交由副中心管委会和通州区政府行使,并建立健全有利于发展的财政保障政策体系 [3] 规划建设与空间结构 - 规划建设以北京城市总规和副中心控规为依据,构建“一带、一轴、多组团”的城市空间结构,“一带、一轴、两环、一心”的绿色空间体系,以及“一河三城、一道多点”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 [4] - 按照生态优先、功能融合等原则推进公共空间复合利用与用地管控,并在交通体系、水务体系、小城镇发展、城市更新、韧性城市建设等方面做出制度安排 [4] 产业布局与发展重点 - 明确以行政办公、商务服务、文化旅游、科技创新为主导功能,构建高精尖产业结构,重点发展数字经济、现代金融、先进制造、商务服务、文化旅游、现代种业等六大产业,并培育壮大未来产业 [5] - 支持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推动科技创新政策先行先试,加强产业要素保障,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企业友好型城市,并创新人才政策 [5] 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 - 明确城市副中心应统筹绿色生产、生活、生态,围绕产业、建筑、交通等关键领域强化支撑,高水平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 [6] - 推进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建立绿色投资促进机制,推动建筑全生命周期绿色发展和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加强资源循环利用 [6] - 加强生态环境治理,健全绿色空间体系,支持建设国家绿色技术交易中心,推动北京绿色交易所建成面向全球的国家级绿色交易所,并建设国际化绿色发展交流合作平台 [6] 智慧城市建设与数智赋能 - 以数智赋能经济社会发展为重点,推进设施联通、数据融通、平台互通、业务贯通,提升城市治理智能化水平 [8] - 建立健全数字基础设施与市政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建设机制,构建“一网、一脑、一平台”的新型智慧城市模型,并全方位推进智慧产业、治理与生活 [8] - 健全城市数据基础设施和数据安全防控体系,强化网络安全与信息安全防护能力 [8] 公共服务与社会治理 - 优化公共服务体系,有机衔接公共服务组团和家园规划,依法调整行政区划和管理边界 [8] - 促进公共服务优质化、均衡化,提升教育、医疗、生育、托育、养老、住房、文化等领域的服务品质,支持组团中心和家园中心就近满足居民需求 [8] 区域协同发展战略 - 深化非首都功能疏解,促进中心城区与城市副中心紧密对接、良性互动 [9] - 推动规划区与拓展区融合发展,实现城乡规划、资源配置、基础设施、产业、公共服务、社会治理一体化 [9] - 明确与北三县共同建设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示范区,按照统一规划、政策、标准、管控的要求健全协同机制 [9] - 明确与雄安新区错位发展,健全工作对接机制,共同形成北京新的两翼和京津冀区域新的增长极 [1][9] - 推进通州区与天津市武清区、河北省廊坊市周边地区加强对接合作,实现一体化发展 [9] 立法特色与前瞻性 - 条例起草立足于自身制度设计创新,并借鉴其他重点区域立法成果,将高质量发展细分为产业布局、绿色发展、智慧城市、协同发展等内容 [10] - 坚持问题导向,创新解决深层次的制度机制障碍,如土地与空间利用、绿色升级成本、家园中心建设等问题 [11] - 坚持战略思维,为发展中的问题在立法中留出接口,为实践探索预留灵活调整空间,例如专章安排智慧城市建设体现了时代特色和前瞻性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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