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宝(300052)股民索赔再获法院立案,两段时间已有胜诉
公司法律诉讼与投资者索赔进展 - 2026年1月27日,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代理的中青宝投资者索赔案再次获得深圳中院立案,律师团队正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并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1][3] - 目前中青宝索赔案已有投资者胜诉先例,律师提示有两段交易时间的投资者仍可发起索赔或起诉 [1][3][5] 公司受到的行政处罚 - 2025年3月28日,中青宝公告收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1][4][5] - 经查明,公司存在两项违法事实:一是2019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二是未及时披露实际控制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1][4][5] 财务造假具体细节 - 2019年至2021年期间,公司全资子公司宝腾互联与高德信签订采购合同,随后又与高德信介绍的6家相关公司签订相同标的的销售合同 [1][5] - 高德信将合同款项转给相关公司,经由宝腾互联最终转回高德信,上述交易不具有商业实质 [1][5] - 宝腾互联通过前述虚构业务,虚增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虚增或虚减利润总额 [2][5] 可索赔投资者交易时间范围 - 根据律师观点,可发起索赔的投资者包括:在2020年3月27日至2023年4月27日期间买入中青宝股票,并在2023年4月27日后卖出或持有的投资者 [3][5] - 以及在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7月29日期间买入中青宝股票,并在2024年7月29日后仍持有或卖出股票的投资者 [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