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润电子投资者索赔案进展 - 2026年1月27日,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代理的得润电子投资者索赔案再次获得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律师团队正在推进后续立案工作并继续接受委托 [1][4] - 2025年12月31日,得润电子公告收到深圳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 [1][4] - 违法事实导致公司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1][4] - 2022年1月11日,得润电子在非公开发行后披露的文件中引用了存在虚假记载的2020年年报及2021年1月至9月财务数据 [1][4] - 律师认为,在2020年8月27日至2023年12月30日期间买入得润电子股票,并在2023年12月3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目前仍可提起索赔 [1][4] 海南华铁投资者索赔案进展 - 2026年1月27日,许峰律师代理的海南华铁投资者索赔案再次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立案,此前已多次提交,目前正等待法院安排,律师团队同步继续接受委托 [2][5] - 2025年12月26日晚,海南华铁公告收到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5] - 涉嫌违法事实一:公司重大合同临时公告披露不完整 [2][5] - 2025年3月3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与杭州某公司签署《算力服务协议》,预计合同总金额36.9亿元 [2][5] - 协议第2.3条包含“采购订单经甲方发出即生效”及甲方可因下游客户解除订单而单方面解除订单且不担责的重大影响条款,但公司2025年3月5日披露的公告未包含这些条款 [2][5] - 涉嫌违法事实二:公司重大合同重大进展或变化披露不及时 [3][6] - 律师认为,在2025年3月5日至2025年10月1日期间买入海南华铁股票,并在2025年10月1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 [3][6]
得润电子(002055)股民索赔再获法院立案,海南华铁(603300)索赔再提交一次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