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新浪财经·2026-01-29 06:02

建立实施市领导分片督导机制,落实分级督导、定期汇报、验收销号、跟踪督办等制度,全力推动问题 整改。强化进展调度,实行整改问题表格化、进展调度清单化、提醒预警节点化,实现全过程闭环管 理。规范验收销号,出台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备案指引,严把整改质量关,确保整改取得实效。严格监督 执纪,先后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全市涉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整治,严 肃问责抓整改,着力解决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严格考核问效,将污染防治攻坚战、河湖长制、林长 制等重点任务统筹纳入各县(市、区)综合绩效考核,将美丽南宁建设成效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 效评价体系统筹推进,持续推进督察整改向纵深发展。 2021年4月9日至5月9日,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 察,其间下沉南宁市开展实地督察,并于2021年7月16日正式书面反馈督察报告。南宁市委、市政府高 度重视,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摆在重要位置,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诚恳接受、照 单全收,高标准严要求落实督察整改工作。根据自治区整改方案,梳理形成18个问题,截至2025年12月 31日,已全部如期完成整改,其中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