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 《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以地方立法形式确立,旨在构建覆盖城乡、普惠可及的养老服务体系,解决养老服务设施短缺、网络不健全、失能失智照护不足等突出问题,标志着养老服务进入法治化、系统化、规范化发展的新阶段 [2][3] 政策框架与网络建设 - 首次以地方立法形式确立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 [2][3] - 区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承担统筹协调、行业指导职能 [2] - 街道(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提供全日托养、日间照料等综合服务,并整合资源为老年人提供居家照护、助餐助浴等上门和支持性服务 [2] - 社区(村)养老服务驿站作为延伸网点,打造“一刻钟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圈”,链接家庭与社会服务 [2] - 建设三级网络旨在让老年人在家门口就近就便获得专业、普惠的养老服务 [3] 解决设施短缺与供给问题 - 明确由区政府统筹制定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方案,通过改造、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补充设施 [4] - 支持将闲置的工业厂房、商业设施、办公用房等存量设施改造为养老服务设施 [4] - 旨在破解养老服务供给不平衡、不充分等问题 [3] 强化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 - 支持建设专门面向失智老年人的养老机构,提高失智照护能力 [4] - 规范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从居家适老化改造、智能设备配备、上门照护等方面进行规范 [7] - 开展家庭照护培训,通过志愿服务、线上培训、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帮助家庭照护者掌握技能 [7] - 推进“家政+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支持平台企业、家政服务企业等开展助餐、助洁、助浴、照护技能培训等服务 [7] - 调查显示,居家照护是失能失智老年人养老服务的刚性需求 [6] 推进医养结合服务 - 支持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积极推动将符合条件的纳入医保 [5] - 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服务 [5] - 分类优化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为老年人提供常见病多发病诊治、慢性病长期处方、康复指导等服务 [5] - 支持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为失能老年人提供上门诊疗、家庭病床等医疗服务 [5] 居家社区养老与支持体系 - 街道(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统筹养老服务站提供日间照料、短期照护、养老助餐、就医陪诊等综合性、普惠性、专业化服务 [4] - 在人口老龄化程度高的地区,布局建设街道(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养老服务驿站 [7] - 目标让老年人养老“不离家、不离街、不离亲” [7] - 推进“家庭+养老”融合发展,壮大失能失智照护队伍 [4]
民政局解读《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首次立法确立三级养老服务网络
新浪财经·2026-01-29 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