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变色龙”式做法,看山西地方电力系统的作风顽疾与责任荒芜
搜狐财经·2026-01-29 19:38

事件概述 - 山西省地方电力公司兴县分公司在应对一起涉及病房生命安全的电力故障时,出现反复推诿、恐吓当事人、嫁祸上级等行为,演变为一场公共服务信任危机 [1] - 事件根源被指向上级单位山西省地方电力公司,其骄横颟顸、监管缺位的作风,被认为是导致基层分公司责任意识荒芜、推诿扯皮成为常态的根本原因 [1][4][6] 涉事公司行为分析 - 兴县分公司在事件中表现出一系列恶劣行为:面对生死求助时首先推诿称“和我们没关系”[1],在12345介入后仓促认责,随后又在媒体曝光后恐吓翻供、假意整改 [1] - 兴县分公司最终将责任推给上级,抛出“是省电力公司让联系的;和我们没关系”的借口 [1] - 兴县分公司被指存在“看风向行事”、“不施压不行动”的投机惰性,其操作透着敷衍塞责的态度 [3] 上级公司责任与监管问题 - 山西省地方电力公司被指存在严重的作风与监管问题:骄横跋扈、颟顸无能、高高在上、漠视民生 [1][3][4] - 省公司对基层分公司的冷漠作风和群众投诉的停电问题整改不力,即便被国家能源局点名督促后仍我行我素 [4] - 省公司的监管形同虚设,对基层乱象视而不见、放任自流,未能履行压实基层责任的职责 [3][4] - 省公司的失职渎职行为,被指是兴县分公司敢于肆意妄为、将上级当作“挡箭牌”的底气来源 [1][3] 系统性问题与历史背景 - 事件暴露出省、县两级电力系统自上而下的责任崩塌,是系统性的作风顽疾,而非孤立事件 [1] - 兴县的频繁停电问题早在2024年就已被投诉并被要求整改,但两年过去乱象愈演愈烈,直至发生漠视生命的严重事件 [4] - 省公司的阳奉阴违和监管失职,导致整个责任链条断裂,基层员工责任意识荒芜 [4] 影响与后果 - 该事件导致国有电力企业的公信力一落千丈 [6] - 群众在生死关头感受到的是冰冷的推诿与绝望,公共服务“生命至上”的底线被践踏 [6][7] 建议与呼吁 - 整治乱象必须直击根源,首要任务是严肃追责山西省地方电力公司的监管失责,对相关责任人依规依纪依法从重严惩,不能仅以“开除基层员工”敷衍了事 [6] - 必须责令省公司彻底摒弃骄横作风,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全面整改全省电力系统作风顽疾 [6] - 必须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将省公司的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杜绝监管缺位和责任虚化 [6] - 所有国有公共服务企业应引以为戒,明确权力是人民赋予的,监管是法定责任,必须坚守“为人民服务”的本质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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