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新浪财经·2026-01-29 20:12

政策核心内容 - 内蒙古自治区于2026年1月15日印发细则,正式启动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活动,政策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至年底 [3][4][5] - 政策旨在响应国家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号召,发挥惠民生、促消费作用,并将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 [4][19] 补贴对象与品类 - 补贴对象为在内蒙古全区范围内购买补贴商品并取得销售发票的个人消费者 [6] - 补贴品类分为两大类:家电类包括冰箱(冰柜)、洗衣机(干衣机)、电视(投影仪)、空调(空气源热泵)、电脑、热水器(壁挂炉) [7] - 数码和智能产品类包括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 [8] 补贴标准与限额 - 家电类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5%,但仅限购买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2级能效及无能效标识产品不参与补贴 [9] - 家电类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金额不超过1500元 [9] - 数码和智能产品类补贴标准同样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5%,单件产品销售价格上限为6000元(含) [10] - 数码和智能产品每位消费者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金额不超过500元 [10] - 2025年已享受某类家电补贴的消费者,2026年购买同类产品可继续享受补贴 [9] 补贴方式与流程 - 全区统一采用“补贴券”模式,通过中国银联内蒙古分公司提供的服务平台(云闪付App)运作 [11][12] - 消费者需下载云闪付App,在每日8:30-22:00领取当日有效的补贴券,通过专用终端或线上平台支付时直接抵扣补贴金额 [13] - 补贴资金采取“政策参与主体(即销售企业)先行垫付、政府审核后拨款”的方式 [12] - 政策参与主体需提交详细的交易资料供审核,包括消费者信息、产品信息、发票、带水印的照片等 [14] - 建立退货管理机制,若退货发生在财政补贴清算后,政策参与主体需在10日内退回相关补贴资金 [14] - 鼓励家电回收,消费者可通过“云闪付”内的“收旧小程序”登记信息,政策参与主体需具备送新收旧一站式服务能力 [15][20] 对行业与市场参与者的要求 - 政策参与主体的征集需公平对待线上线下、不同注册地、所有制和规模的企业,不得以销售额、垫资能力为由限制参与 [17] - 政策参与主体不得“先涨价后补贴”,需进行销售价格备案并公开承诺,在显著位置公示产品初始价、优惠、补贴及最终售价 [18] - 政策参与主体须严格执行发票制度,确保进项发票与所售商品对应,并向消费者开具实名发票,单张发票对应单件补贴商品 [18] - 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政策参与主体的信贷支持力度,以缓解其垫资压力 [22][37] 政策实施与监管重点 - 明确各部门职责:发改部门综合协调,商务部门组织实施与资金审核兑付,财政部门监管资金拨付,市场监管部门负责质量与价格监管,邮政管理部门负责配送环节管理 [16] - 要求提高补贴审核兑付效率,原则上每30天集中兑付一次,并可按照不超过政策参与主体已垫付补贴资金的70%进行预拨付 [19] - 通过数字化平台加强全流程资金监管,引入第三方审核,监测拦截虚假交易、一机多卖等异常订单 [21] - 加强寄递物流监管,重点监测同一收货地址短期内大量接收补贴产品等异常情况,防范虚假签收 [21] - 强化监督检查,对违规政策参与主体采取约谈、暂停资格、取消资格并追缴补贴等措施,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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