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企业IPO前更换督导主办券商现象 - 新三板挂牌企业在IPO前更换督导主办券商时,原券商可能索要“分手费”,这已成为市场惯例[1] - 一家企业案例显示,券商最初索要300万元分手费,最终协商支付100多万元[1] - 另一案例显示,原督导主办券商在收到120万元分手补偿后,才同意出具解除督导的必需报告[3] 新三板市场及督导制度概况 - 截至1月29日,新三板共有挂牌企业5969家,其中创新层2286家,基础层3683家[2] - 根据规定,挂牌企业变更督导主办券商需与原券商协商一致,并获得其出具的同意报告[3] - 现行《督导工作指引》为2025年4月修订版,规定解除督导协议方式为协商解除或单方面解除[5] - 企业仅在原督导券商被处罚时方可单方面解约,因服务质量等问题只能协商解除,这给了券商索要分手费的空间[6] 挂牌企业更换券商的原因 - 部分企业对原督导券商服务不满意,认为更换券商更利于推进后续IPO工作[4] - 主办券商的核心工作聚焦新三板日常督导,与IPO业务存在明显差异,企业担忧原券商难以胜任IPO服务[4] 督导主办券商索要分手费的背景与考量 - 券商索要分手费的情况主要集中在即将冲击IPO的挂牌企业更换券商的场景中[5] - 原督导券商提供了长期服务,企业IPO时更换券商导致其前期付出未获后续回报,并面临直接利益损失[5] - 新三板督导费用较低,一年约10万或20万,而IPO承销保荐费用非常可观,两者利益差距巨大[5] - 若企业可随意解除协议,可能影响中小券商参与新三板业务的积极性,当前新三板督导业务主要由中小券商承接[7] 行业内的通行做法与利益平衡 - 行业内较通行的做法有两种:向原督导券商支付分手费,或由原券商与新券商以联合保荐承销模式合作[7] - 部分原券商会珍惜行业口碑,不会漫天要价,通常只多要一年的持续辅导费,约20多万元[3] - 此事解决主要依靠督导主办券商与挂牌企业充分协商、达成利益平衡[7]
IPO前夕更换督导券商 挂牌企业补偿百万分手费
新浪财经·2026-01-30 0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