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担保事项概述 - 公司参股公司重庆龙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向银行申请15,500万元融资 [2][3] - 重庆龙冉的控股股东重庆涪陵能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其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3] - 公司按持有重庆龙冉14%的股权比例向涪陵能源提供2,17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2][3] - 公司与涪陵能源已于2026年1月29日签署《反担保协议》 [2][3] 内部决策与协议背景 - 本次反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4] - 反担保协议签署的背景是,根据银行授信审批条件,需由控股股东涪陵能源提供全额担保,参股公司其他股东按股权比例提供反担保,以支持重庆龙冉的正常资金需求 [8] 反担保协议核心条款 - 反担保范围涵盖涪陵能源因履行《保证合同》而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相关费用 [8] - 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相当于涪陵能源每笔担保总额的14%,与公司持股比例一致 [8] - 若重庆龙冉违约导致涪陵能源代偿,公司需在涪陵能源履行担保义务前5个工作日内将应承担的代偿款项划转至指定账户 [9] - 担保期限为涪陵能源每笔代偿义务发生之日起三年止 [10] - 协议自重庆龙冉在所有贷款银行的债务全部履行完毕之日自行解除 [11] 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情况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实际提供对外担保余额为232.74亿元 [14] - 上述担保余额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99.18% [14] - 其中,公司为参股公司重庆龙冉按持股比例向涪陵能源提供的反担保余额为0.23亿元(不含本次) [6][14] - 公司对联营合营公司担保余额为0.07亿元,按持股比例对参股公司Gas Shanghai Pte. Ltd.的担保余额为0.20亿元 [14]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关联方担保余额为0元,其余担保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 [14]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14] 公司对本次担保的评估 - 公司认为本次按持股比例提供反担保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有利于支持参股公司重庆龙冉的稳定发展与经营 [12] - 董事会认为重庆龙冉及控股股东涪陵能源信用良好,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 [12][13] - 董事会认为本次反担保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13]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反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