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持有象征”到“行使实权” 独董公开提名渐入“投服时刻”
中国证券报·2026-01-30 04:59

核心观点 - 中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正经历深刻转型 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作为投资者保护机构 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框架下 通过公开征集股东权利提名独立董事 将中小投资者意志引入公司治理核心 一年半内已完成五单实践 标志着一种制度化、市场化的公司治理新力量正在成长 [1][2][3] 制度实践与演进路径 - 政策依据与操作范式:《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九条赋予投资者保护机构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提名独立董事的权利 中证投服中心在此基础上形成了“联合股东提名+公开征集表决权”的操作范式 [4] - 实践规模与时间线:自2024年6月第一医药案例起 在一年半探索期内共完成五单公开提名独董实践 涉及五家上市公司 [1][4] - 演进特征:提名方式向“联合行权”探索 独董背景从行业专家向会计专业延伸 覆盖企业从国企拓展至民企 中证投服中心角色从“外部行权者”演变为“内部参与者” [2] - 所有制与地域覆盖:五家公司涵盖中央国有(南网储能)、地方国有(第一医药、三钢闽光)、民营(上峰水泥、鑫铂股份)三种所有制 地域分布上海、甘肃、云南、安徽、福建 行业跨越医药、水泥、电力、有色金属、钢铁 [6] 提名机制与候选人选择 - 联合行权具体案例:从第一医药联合4名投资者 到鑫铂股份联合17名投资者 上峰水泥案例于2025年5月16日成功通过股东会表决 [4] - 候选人专业背景:前四单提名陈少雄(医药)、杜健(管理)、张粒子(电力)、黄继武(有色金属)为行业类独董 最新三钢闽光案例提名具有会计专业背景的林兢 [5] - 候选人经验积累:被提名人选具备丰富独董经验 如林兢拥有12年独董经验 杜健有7年经验 [5] - 提名通过率:五单独董提名的股东会表决通过率均超过99% [2] 公司治理影响与角色重塑 - 治理价值:实践初步验证了通过制度化、市场化方式将分散的中小股东意志凝聚并转化为董事会内部制衡力量的可能性 在公司治理源头植入更广泛的利益代表性 [6] - 独董角色新注解:中证投服中心的介入是将外部市场监督力量“内部化” 有助于拓宽独董提名来源、促进独董发挥更关键作用 并对中小股东行权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7] - 具体治理赋能案例:在第一医药案例中 公司表示此举拓宽了独董来源渠道 保障股东参与治理权益 在三钢闽光案例中 被提名的会计背景独董林兢当选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直接切入财务监督核心环节 [7][8] - 目标与效果:投保机构的目标是赋能治理规范的公司 通过引入更贴近中小股东利益的独董 提升公司治理的均衡性与包容性 改变以往独董“只独不懂”或“只懂不独”的局面 [7][8] 面临的挑战与未来展望 - 实操瓶颈与行权门槛:根据《公司法》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出临时提案 中证投服中心仅象征性持有一手股票 使得“联合行权”成为必要路径 但联合机构投资者难度大、沟通成本高、周期长 在公开提名时限内很难征集到1%的投票权 [9] - 中小股东参与度不足:五单案例股东会支持率高 但公开征集过程中实际参与的投资者数量有限 最多一单仅17名 反映中小股东“搭便车”心理仍存 [2][10] - 制度优化建议:有专家建议豁免投保机构公开提名独董时行使提案权需达1%持股比例的限制 以降低行权成本、提高效率 同时建议加强投资者教育、搭建高效线上授权系统 并鼓励公募、私募等机构投资者积极参与联合行权 [9][10] - 未来履职与机制完善:提名成功仅是第一步 独董当选后如何在董事会中平衡利益、提出独立意见并保护中小股东权益 仍需完善的履职保障与评价机制 [10] - 机构下一步计划:中证投服中心表示将继续贯彻落实独董制度改革部署 推动优化独董选任机制 积累公开提名实践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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