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 《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正式表决通过,旨在通过地方立法构建覆盖城乡、普惠可及的养老服务体系,标志着北京市养老服务进入法治化、系统化、规范化发展的新阶段 [1][2][3] 政策框架与网络建设 - 首次以地方立法形式确立并建立健全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街道(乡镇)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驿站三级养老服务网络 [2][3] - 区级中心承担统筹协调、行业指导职能;街道(乡镇)中心提供全日托养、日间照料等综合服务;社区驿站作为延伸网点,打造“一刻钟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圈” [2] - 建设三级网络旨在让老年人在家门口就近就便获得专业、普惠的养老服务 [3] 解决设施短缺与供给问题 - 针对养老设施不足问题,条例明确由区政府统筹制定建设方案,支持将闲置的工业厂房、商业设施、办公用房等存量设施改造为养老服务设施 [4] - 在居家社区养老方面,明确由街道(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统筹养老服务站提供日间照料、短期照护、养老助餐等综合性、普惠性、专业化服务 [4] 聚焦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 - 支持建设专门面向失智老年人的养老机构,提高失智照护能力 [4] - 规范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从居家适老化改造、智能设备配备、上门照护等方面进行规范,让重度失能老年人享受专业居家照护 [7] - 开展家庭照护者技能培训,通过志愿服务、线上培训、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提供支持 [7] - 推进“家庭+养老”融合发展,壮大失能失智照护队伍 [4] 深化医养结合服务 - 支持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并积极推动将符合条件的纳入医保 [5] - 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服务 [5] - 分类优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常见病诊治、慢性病长期处方、康复指导等服务 [5] - 支持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为失能老年人提供上门诊疗、家庭病床等医疗服务 [5]
首次立法确立三级养老服务网络
新浪财经·2026-01-30 0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