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补缴税款的公告
公司税务事项 - 公司全资子公司蚌埠丰原涂山制药有限公司近期依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涉税事项开展自查 [1] - 经自查,该子公司应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合计1,656.09万元,其中补缴税款1,122.77万元,滞纳金533.32万元 [1] -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税款及滞纳金已全部缴纳 [1] 对公司财务的影响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相关规定,上述补缴税款及滞纳金事项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不涉及前期财务数据追溯调整 [1] - 上述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将计入公司2025年当期损益 [1] - 对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具体影响金额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数据为准 [1] 公司经营状况 - 本次补缴税款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1]